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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昆明市实验中学工会工作职责

    时间:2014/4/10 11:30:15|点击数:

     

    一、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》和《工会章程》,在学校党总支和上级工会组织的领导下,与学校行政紧密合作,把全心全意依靠广大教职工办好学校落到实处。团结教育广大会员群众,努力把工会建成合格、模范职工之家。
    二、认真履行工会四项社会职能(维护、建设、参与、教育),充分发挥工会组织是党组织联系群众桥梁、纽带的作用,协助学校党政组织发动教职工积极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、民主监督、发挥工会的特色和优势,依照中国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。
    三、根据《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》的精神,负责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筹备、组织工作,并贯彻执行教代会的决议,承担教代会闭会期间工作机构的有关工作。
    四、关心和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,协助学校党政部门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其它各项政策、法规,并及时向学校党政领导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。
    五、配合学校党政部门做好教书育人、管理育人、服务育人工作。抓好市、区园丁、先进工作者和劳模的推荐工作,做好先进
    事迹、典型经验推广工作。
    六、关心教职工业余文化生活,发挥工会宣传阵地和活动室的作用,积极组织和开展有益于身体健康的文体活动,促进学校精神文明和校园文化的建设。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教职工健康保护工作。
    七、在学校党总支的领导下,履行好监督职能,为搞好学校校务公开发挥积极的作用。
    九、根据女教职工自身特点,开展女教职工工作,提高广大女教职工的整体素质,依法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。
    十、加强工会自身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,健全工会各级机构,遵守和健全工会各项工作和会议制度及工会换届选举工作。依法收好、管好、用好工会经费,充分发挥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监督作用。
    十一、做好工会日常管理。
    十二、完成党组织和上级工会交给的其它工作
    2014-3-17